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配合「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推動「地方文化館計畫」,針對閒置空間、古蹟及歷史建築,透過再利用、再活化的機制重建舊建物的功能;並透過地方文化館的經營,結合當地文化特色,期望形成在地文化據點。地方特色文化透過這些文化據點扎根深化,民眾則透過這些據點得以體驗在地生活並共同參與建構出日常的「文化生活」,更因投入而激發出文化生命力,塑造社區的「生活文化」(轉載自98年地方文化館學習發展工作坊簡章)。
民國96年,為延續推動地方文化館計畫,文建會推動地方文化環境發展計畫,鼓勵各縣市以「文化生活圈」的概念,調查各縣市在地的文化資源,整合地方文化據點(文化館)與社區活力,建構脈絡相連的文化生活圈,促進住民間交流互動,優化生活環境與品質,以達到提升全民文化參與、創造與分享文化資源、均衡城鄉發展等政策目標。據此,文建會根據行政院九十六年十二月四日院臺文字第○九六○○五三五三四號函核定「磐石行動─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訂定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地方提案推動重點館舍升級(第一類計畫)以及整合文化生活圈(第二類計畫)。
根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推動文化生活圈整合的計畫,目標在於建立縣市文化生活圈,透過改善及整合區域內之文化據點及資源,滿足各圈域中居民便利取得與平等享受文化資源之需求,以提昇整體文化品質及呈現多元地域(社群)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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